主旨: | 檢送本縣113年度語文競賽教師指導技巧研習實施計畫1份,惠請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人員,活動期間並請惠予參加教師公(差)假登記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本縣語文藝術中心運作實施計畫辦理。 |
二、 | 旨揭研習共6場次,每場次以40人為原則,以113年度指導學生參加本縣語文競賽之指導老師及參賽教師為優先;若有餘額,再開放本縣各國中小有興趣之教師報名參加。 |
三、 | 旨揭研習報名日期自113年2月21日(星期三)起,請欲參加之本縣教師最遲於各場次研習前1日(即研習當週星期五)中午前逕至全國教師進修網完成報名,每場次全程參與之教師,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