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系統公告辦理。
二、為防範學生溺水事件發生,請各校利用相關活動、集會(週、朝會)、家長聯繫等方式,就戶外活動加強提醒安全預防工作:
(一)從事各類戶外活動,首先應注意天候變化及熟悉地形環境,教育部體育署「四不要」提醒:
1、不要逞強:進行登山、露營、溯溪、戲水、水岸、田野調查研究等活動時,除需做好行前裝備檢查外,更應考量自身體能狀況能否負荷,不要逞強。
2、不要去危險水域:不要去公告危險水域或無救生人員的地方進行活動。
3、氣候不佳,不要從事戶外活動:遭遇大潮、豪雨等天候狀況不佳時,不建議從事戶外活動或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,以預防突發性之危安事件(如海灘裂流、碎浪、地形效應等問題)。
4、不要在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:發生閃電雷鳴時,應遠離外露的金屬物體、鐵欄杆、高大廣告牌等建築物,及避免至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(如工棚、車棚、遮陽傘下),並且應停止游泳、划船並上岸到安全的避雨場所。
(二)請各校務必透過各種管道強化提醒校外戲水各項防範與注意事項,並強調「多一分準備,少一分遺憾」,如此方能充分享受戶外活動之樂趣,減少意外事件發生。相關資料查詢請至「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」(http://www.sports.url.tw/)及「決定命運4招」宣導短片(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_Ho8yg ... mp;t=39s&pbjreload=10)。
三、再次呼籲請各校重視水域安全宣導,提醒學生假日出遊安全,切勿輕忽任何有可能發生的危險,共同守護學生生命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