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| 檢送本局辦理「磺溪文學第28輯-彰化縣作家作品集」徵集簡章乙份,敬請公告周知,並公布於貴單位網站協助宣傳,共同推廣文學風氣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「磺溪文學第28輯-彰化縣作家作品集」徵集資格為本籍或曾設籍彰化縣,或曾於彰化縣就學、工作者;未具前述資格,但其作品以描述彰化縣風土民情為主要內容者,均可參加。徵文類別以未結集出版之新詩、小說、散文、報導文學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。徵集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2月26日止。 |
二、 | 敬請貴單位於所屬網站協助宣傳並建立超連結,彰化縣文化局-徵件專區-作家作品集(https://www.bocach.gov.tw/ch/08collection/03view.asp?sn=9834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