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有關協助原在陸、港、澳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臺生,
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武漢肺炎)疫情期間返臺學習銜
接措施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11日臺教國署高字
第1090015203A號函辦理。
二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武漢肺炎)疫情,建議提供在
陸、港、澳之臺生於疫情期間在臺學習銜接措施如下,如
有旨揭學生向貴校洽詢,請依下列原則辦理:
(一)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如規劃於學期中返臺銜接學習,
得向貴校提出申請隨班附讀,請積極協助安排學習及生
活輔導措施。學生原在大陸或港澳就讀學校,如符合大
陸或港澳學歷採認相關規定,可逕自參加國內各校轉學
考試,其轉學併入暑假轉學管道辦理。另學生入學後,
在原就讀學校所修讀之學分,如符合前述學歷採認相關
規定,其學分抵免方式由貴校認定。
(二)至於國中小教育階段學生,如規劃於學期中短暫返臺銜
接學習,得於戶籍所在地之學區學校,採隨班附讀方式
臨時安置就學,並依現行年級編入適當班級;如為總量
管制或額滿學校,可採外加名額方式辦理,每班以外加1
人為原則。學生如擬轉入國內學校就讀,則依據國民教
育法及本縣相關規定辦理,貴校可採認足資佐證其現在
年級之相關文件或進行施測,以編入適當年級。
三、請貴校於學校網站首頁設置疫情期間資訊公告專區,將學
習銜接措施公布,並提供聯絡窗口,俾利學生向學校洽接
連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