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| 有關本縣107年度上半年九年一貫課程教學輔導團到校輔導三年(106-108年)計畫-「教學輔導」研習場次(詳如附件),請貴校依計畫派員參加,並惠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107年3月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24305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本計畫期程自107年2月21日至107年6月30日止,相關實施計畫詳如附件。 |
三、 | 本案研習活動包含「教學輔導說明會」、「教學輔導」及「教學輔導檢討會」。 |
四、 | 全程參與「說明會」、「教學輔導」及「檢討會」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,原則上由承辦學校依本文之「發文日期」及「發文字號」開設研習,且於研習日前二週通知相關學校教師報名參加。 |
五、 | 案內教學輔導教學過程由輔導團負責編製影帶,並編製活動成果、活動照片等,並於研習結束2週內將成果冊逕送本縣教師研習中心,電子檔傳送至教師研習中心信箱彙辦。 |
六、 | 檢附到校輔導三年(106-108年)計畫、教學輔導研習場次日程表及教學輔導(含到校服務)成果專頁表格各乙份。 |